為加強基層教學組織建設,更好地發揮基層教學組織的作用,依據黨委會關于調整學校部分基層教學組織的決議,結合學校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聘任情況,現進行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聘范圍
根據黨委會會議紀要關于調整學校部分基層教學組織的決議,調整后的教研室56個,實驗室(實訓中心)10個(見附件1)。以上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均在選聘范圍。具體見《焦作大學基層教學組織設置調整一覽表》。
二、選聘工作依據
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選聘工作按照《焦作大學關于加強基層教學組織建設的實施辦法》(焦大政[2017]3號)文件進行。由各院(部)負責。
三、選聘工作具體要求
1.各院部要選配政治立場堅定、師德優秀、責任心強、群眾認可度高、教學效果好、教學管理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
2.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選聘條件:
(1)年齡原則上在50歲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需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任講師職稱5年以上(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優先推薦),所學專業與相應基層教學組織所涵蓋的專業一致或相近。實踐類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條件可適當放寬。
(2)原則上每個院部推薦1-2名35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人選(985、211和國外QS排名前300名院校畢業的研究生優先推薦),需具備研究生學歷,所學專業與所在基層教學組織專業一致或相近。
3.選聘工作完成后,將選聘工作中形成的部門黨政聯席會議紀要、黨政聯席會議后形成的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聘任報告,以及所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鑒定表》(附件2)和對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政治思想、學術水平、平時表現、組織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考察報告等四類材料一式兩份于元月10日下午5:00前報學校人事處(行政樓207室)。人事處會同教務處審核后將人選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
4.本次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選聘前的原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原聘職務隨本次基層教學組織負責人選聘同時解聘。
焦作大學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