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申報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高校的各類研究成果由所在高校科技管理部門組織,報省教育廳統一推薦。各高校申報項目數額不限,項目推薦號和校驗碼由教育部統一發送(具體發送方式另行通知)。擬采取專家或組織提名方式推薦的項目,請按照教育部通知(附件 1)要求執行。
二、基本條件
被推薦項目(人選)必須符合《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推薦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是我省高等學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推薦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審。
5.被推薦項目所含技術內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或正在申報的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的項目內容,否則視為重復報獎。
6.已通過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形式審查的項目完成人,不能作為 2019 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完成人。
三、推薦程序
1.擇優推薦。有意申報教師,請認真閱讀《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附件)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在2019年3月28日前將申報成果的有關信息填寫匯總表發送到學校科研處信箱[email protected]。
2.項目組準備推薦材料。申報通用項目的項目組根據教育部下發的項目推薦號和校驗碼,可于2019年4月15日起登錄“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網址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網絡提交截止時間5月27日。申報專用項目的項目組于2019年5月10日前到教育部科技司進行成果登記,參照推薦書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從管理信息系統下載)、按照保密規定填寫。
3.經學校、省教育廳科技處審核推薦后,項目組在系統打印推薦書正式版,與相關附件合裝成冊,項目推薦書書面材料等請于5月31日前報送學校科研處。
四、推薦書要求
(一)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評審的主要依據,請各單位按照《2019 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附件 2)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并對完成人(青年科學獎候選人)的政治立場、師德學風、教書育人等情況進行評價和把關。
(二)報送推薦材料的要求
1.電子版材料:通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直接通過評審信息系統報送;專用項目推薦材料電子版,須刻錄在1張光盤上,隨紙質材料專人報送。于2019年5月27日前報送學校科研處。
2.紙質材料:通用項目紙質推薦書2套(含1套原始件),與附件一并裝訂成冊;專用項目紙質推薦書10套(含1套原始件),與附件一并裝訂成冊。于5月31日前報送學校科研處。
3.回避專家要求: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在推薦系統中提交專家回避申請,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1 份(附件 5),隨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有意申報教師,請按照上述要求認真準備材料。如有疑問,請與科研處聯系,聯系電話:2989077,聯系人:劉云朋。
附件:相關申報材料
科研處
2019年3月22日
- 附件【申報有關材料.zip】已下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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