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近期,教育部社科司下發了《關于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 號),對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根據省教育廳工作安排,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圍和獎項設置
(一)受理成果范圍
根據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2009),參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 年 4 月)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的學科分類, 借鑒歷屆評獎經驗做法,適應新時代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需要, 本屆評獎的受理成果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理論;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學;5.宗教學; 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人口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 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心理學;24.管理學;25.港澳臺問題研究;26.國際問題研究;27.交叉學科。
(二)獎項設置和名額
本屆評獎的獎項分為著作論文獎、咨詢服務報告獎、普及讀物獎和青年成果獎(簡稱青年獎)。普及讀物獎和青年獎不分等級,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
獎勵名額總計 1500 項左右。各學科的獎勵名額,結合國家戰略和學科發展需要,依據該學科申報數占所有學科申報總數的比例進行分配。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允許各學科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
二、申報資格與要求
本屆評獎參評成果范圍是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專著、編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等);2.論文;3.咨詢服務報告;4.普及讀物。具體申報資格與要求,詳見《成果獎實施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
三、申報單位和申報限額
(一)以學校為單位,不受理個人申報。堅持質量第一,按照規范程序,做好初選工作。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在各高校申報的基礎上進行評審推薦。
審核重點:1.申報成果是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2.是否符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有無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爭議;3.申報資格是否符合《成果獎實施辦法》和本通知有關規定,申報材料是否真實。
(二)本屆評獎實行限額申報。河南大學限額 30 項,河南師范大學限額 20 項,其他大學和師范類本科院校限額 5 項,其他本科限額 3 項,高職高專限額 1 項。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一)本屆評獎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頁(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 (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請按申報系統說明、提示和要求,用計算機填寫、錄入、上傳和打印。
有關具體申報問題可訪問申報系統查閱《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答疑》。
(二)申報者可訪問申報系統下載《第八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按填表要求填寫、打印《申報評審表》,并將電子版和紙質版提交給學校科研管理部門。《申報評審表》啟用 2019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三)2019 年 3 月 1 日起開始網上申報,3 月 20 日網上申報截止。在此期間,各學校單位登錄申報系統,按申報限額上傳審核后的《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PDF 格式)。在網上申報截止日期前,各學校需上傳完畢本單位所有《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在線審核后, 打印由系統生成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一覽表》(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確認無誤后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申報評審表》紙質件及其他申報材料,按規定日期進行報送。
(四)各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申報評審表》和成果等材料, 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數量及內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各單位報送的紙質材料要按照《申報一覽表》順序排序,以便核對。
五、紙質申報材料
(一)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報一覽表》《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各類材料的裝訂報送要求
1.《申報評審表》:著作類、論文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 6 份(至少 1 份原件);咨詢服務報告類、普及讀物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 10 份(至少 1 份原件),統一用 A4 紙雙面打印。
2.申報成果:著作類、咨詢服務報告類、普及讀物類成果一式 3 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范圍。
論文類成果一式 6 份(可用復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后統一裝訂。
3.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申報評審表》份數一致,統一裝訂在《申報評審表》后;論文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
(三)評獎結束后,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有意申報教師,請按照上述要求,認真準備材料,于2019年3月20日以前將材料報送學校科研處。如有疑問,請與科研處聯系,聯系電話:2989077,聯系人:劉云朋。
科研處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