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為了滿足應用型技術型大學的辦學需要,切實提高我校“雙師型”教師的比例,現將開展“雙師型”教師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依據
教育部高等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詳見申報表)和《焦作大學教職工進修培訓管理辦法》中“雙師型”教師管理有關規定。
二、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1、個人申請。凡申請認定 “雙師型”教師,應提交下列材料:
(1)《焦作大學“雙師型”教師資格認定申報表》(附件1)一式三份;
(2)教師資格證復印件,職稱證書復印件,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佐證材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院部初審。院部對照條件認真組織初審,并簽署院部審核意見。
3、人事處復審。院部于12月27日前將《焦作大學“雙師型”教師申報人員匯總表》(附件2)及教師個人申請材料報人事處,人事處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證書原件審驗后當場退回。
4、人事處將材料提交學校教師實踐教學能力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評議,對教師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完成認定工作。
三、有關要求:
請各院部高度重視,認真開展認定工作,嚴格審核申報人的資格和條件,堅持原則,規范程序。
人事處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