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關于開展2017—2018學年度校內獎學金、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建設良好的校風學風,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現決定開展2017—2018學年度校內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工作。學校依據《焦作大學校長辦公會會議紀要》(【2018】18號)精神,重新修訂了《焦作大學學生校內獎勵辦法》(焦大政【2018】71號),請各學院按照新修訂的辦法要求進行評選,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時間安排
1.學院評審階段(12月10日—12月17日)。
2.學校評審階段(12月18日—12月21日)。
二、額度分配及發放標準
今年校內獎勵標準進行了調整,具體為: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年500元,先進班集體每個班級每年500元。學校將各種獎勵名額進行了分配(見附件),請各學院按照分配名額開展評選工作。
三、關于綜合測評成績
各種獎項評選時要求按學生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進行排名,具體要求見《焦作大學學生校內獎勵辦法》,計算綜合測評成績時,學業成績占60%,學生思想品德及其他表現占40%,要求各學院出臺一份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并交學生處備案,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必須對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計算方法進行明確,并將各種計算標準進行量化。
四、評選要求
各學院要嚴格按照《焦作大學學生校內獎勵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評選,評選過程務必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周密布置,充分宣傳,嚴格把關,并將評選結果在本學院進行不少于三個工作日的公示,同時做好所有評選材料的上報和存檔工作。
五、材料報送
一、二、三等獎學金數據信息要求錄入到河南省學生資助系統中,并于12月17日下午5點之前上報,同時將2017—2018學年獲獎學生名單匯總表及優秀班集體匯總表(要求紙質稿領導簽字學院蓋章,電子稿報Excel版)、評選結果公示名單和公示照片(要求報送電子版,公示名單要word版,公示照片要清晰并能反映出公示位置)送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報送材料格式將另外發送。
附件:
1.2017—2018學年度校內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名額分配表
學生處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