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鼓勵廣大社科研究者潛心治學,扶持基礎研究的優秀成果,經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批準,2018年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后期資助項目(以下簡稱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開始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是省社科規劃項目主要類別之一,與其他類別的省社科規劃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
二、項目申報
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面向全省,經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后集中申報,不接受個人、出版機構的報送。
三、資助范圍
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優秀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匯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等。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譯著等暫不資助。
四、資助經費
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
五、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申請人所在單位應設有科研管理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2.申請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的成果需完成60%以上,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學術專著或學術資料匯編、工具書等。
3.申報成果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學術上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研究領域先進水平。
4.申報成果須由兩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推薦者承擔信譽擔保責任。同一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
5.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的不能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省社科規劃項目以及與省社科規劃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的項目研究成果不能申報。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通過后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的不能申報;未提交答辯的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不能申報。
六、申報與評審
1.申請人須從河南社科規劃網站下載《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將填寫好的申請書一式3份和申報成果(須隱去申請人姓名)3套,電子版發送到學校科研處信箱[email protected]。
2.省社科規劃辦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建議立項名單。
3.建議立項名單報經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審批后,在河南社科規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無異議者下達立項通知書。
七、結項與出版
1.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完成后,按有關程序報省社科規劃辦辦理結項手續。
2.省社科規劃后期資助項目的最終成果實行先結項后出版制度,如申請過程中或立項后申請人將成果自行出版,視為終止立項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結項成果由項目負責人與有關出版社協商出版〔出版單位須為國內良好級以上(含良好級)、具有學術著作出版資質的出版社〕。出版成果須在顯著位置注明“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后期資助項目”字樣。
有意申報教師,請按照上述要求,認真準備材料,于2018年12月3日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學校科研處。如有疑問,請與科研處聯系,聯系電話:2989077,聯系人:劉云朋。
科研處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