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下放職稱評審權限推進高校全面開展自主評審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2017〕95號)和《焦作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自主評審實施辦法》(焦大政〔2018〕66號)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我校2018年高中級職稱評審(推薦)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環節和時間安排
(一)政策學習、成立基層職稱評議推薦小組(11月5-6日)
學校召開2018年職稱評審(推薦)工作部署會,對我校首次職稱評審工作進行安排、布置,傳達文件精神,啟動評審工作,并就今年省、市職稱新政策進行解讀、說明。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領會精神,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相關職稱政策,申報人員要根據職稱評審條件進行自主學習。各教學院部要及時成立基層職稱評議推薦小組,并報學校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備案,各推薦小組負責本院部的職稱申報評議推薦工作。
(二)個人申報、基層推薦(11月5-12日)
1.個人申報
申報人根據評審標準和崗位類型條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實驗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7〕12號)(附件2),個人自主申報,其中高校教師系列(實驗人員)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的崗位類型分為: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型和科研開發服務為主型三類。整個職稱評審推薦工作中不允許再更換類型申報。
申報人到所在基層教學組織報名,填寫《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承諾書》、《晉升職稱思想品德鑒定表》(附件3、附件4)。登錄“河南職稱網”(www.hnzc.gov.cn),從“軟件下載”欄中下載“河南省職稱工作信息系統”個人版軟件,進行軟件升級和代碼更新后錄入個人信息,打印《評審簡表》,并按照要求填寫、打印《評審表》(附件6),準備相關材料(附件7)。
2.基層推薦
各基層教學組織負責申報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各學院需提供師德教風考核方案,提供近五年來個人自評、學生參評、同事述評與師德考評小組綜合評定為一體的師德考核結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需提供對申報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材料。
各基層教學組織將申報人員各相關部門簽字蓋章后的《晉升職稱思想品德鑒定表》、思想品德相關鑒定材料和其他職稱材料提交學院進行民主評議推薦。各教學院部基層職稱評議推薦小組根據相應的評審文件要求,對參評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后,召開基層職稱評議推薦會議,通過個人述職、民主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進行測評考核。對政治不合格、師德失范、學術不端、弄虛作假實行“一票否決”。并民主測評需獲半數(含)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薦。
各基層職稱評議推薦小組對申報人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并負責,在《評審表》(第16頁)所在單位推薦意見欄內填寫:“承諾推薦的申報人員個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同意上報”,基層職稱評議推薦小組組長簽署意見并蓋章,同時在《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承諾書》上簽字并蓋章。將推薦結果進行公示,推薦人選名單須在本單位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11月12日16點前將《晉升職稱民主評議測評表》(附件10)、《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承諾書》、《晉升職稱思想品德鑒定表》、思想品德相關鑒定材料報人事處匯總。
(三)業績材料審核和申報評審資格確定(11月13-15日)
1.論文外審及學術專著外審(11月13-14日)
申報正高級職稱人員11月12日16點前提交人事處兩篇匿名代表作論文,由學校統一組織代表作論文匿名外審工作,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推薦。
有學術專著的申報人員11月12日16點前提交科研處,統一對申報人的學術專著進行外審,審核未通過不予認定。
2.材料審核及條件初步認定(11月13日-14日)
申報人員到相關職能部門提交材料。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人員的填寫職稱材料(《評審簡表》和《評審表》)分項進行甄別鑒定,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進行初步認定。申報人員取得的各項業績時間截止至11月11日。
(1)行政兼職由組織部提供認定材料。輔導員經歷情況由學生處提供認定材料;
(2)申報條件由人事處初步認定;
(3)評審條件由教務處、科研處初步認定。教學有效業績由教務處認定,科研有效業績由科研處認定。
3.申報評審資格確定(11月15日)
經初步認定的師德師風情況、申報條件、評審條件提交學校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由學校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確定申報人的申報評審資格,并將結果告知基層職稱評議推薦小組。
(四)量化積分(11月16日)
經學校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確定符合高級職稱申報評審資格的人員,對照已經審核的《評審簡表》和《評審表》填寫《學歷資歷和工作業績量化積分表》(附件5),并報送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量化積分。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嚴格按照《焦作大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量化測評標準》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的“學歷資歷”和“工作業績”進行量化積分。
申報中級職稱人員不需要進行量化積分。審核完成的申報人員各項材料整理后報送至行政樓208房間。
(五)材料公示(11月19-23日)
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經通過基層推薦小組推薦的申報人員職稱材料、申報評審資格、學歷資歷積分、工作業績積分情況予以公開展示,展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學校評審(推薦)(11下旬或12月上旬)
(七)結果公示、確認評審(推薦結果),評審結果上報備案,推薦結果進行委托評審。
二、有關規定和要求
(一)高校教師系列(實驗人員)評審條件按《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實驗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7〕12號)文件執行(附件2),非高校教師系列有關職稱條件按照我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二)申報正高級職稱和非高校教師系列職稱人員,符合申報評審條件人員參加學校職稱評審(推薦)委員會會議。學校職稱評審(推薦)委員會按照評審工作規則進行評審,推薦擬晉升高一級職稱人選,將委托相關評審委員會評審的方式進行。
(三)人事代理教師按要求參加學校職稱評審,需提供代理手冊復印件,不使用學校當年職稱指標。
(四)申報人所提供各種表格、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材料必須齊全規范、真實有效,《評審表》、《評審簡表》和《申報評審條件初步認定和業績量化積分表》等各欄目內容填寫必須與原件一致。對未經相應部門審查合格的、不符合學校申報條件的、不屬于該評委會評審范圍的、以及不齊全、不規范、不真實的評審材料不予受理。如有任何不實,將按照職稱政策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市、學校相關職稱評審政策規定執行,嚴肅職稱工作紀律,精心組織安排,要加強對申報人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嚴格審核、簽署意見并負責。要廣泛宣傳職稱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積極為申報人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真正讓申報人員在職稱評審中“少跑腿”。要認真受理、耐心解答申報人員的咨詢,不得推諉搪塞,對沒有政策規定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匯總上報。
(六)學校紀委檢監察部門對職稱評審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發現問題按河南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職稱〔2013〕18號)(附件8)及有關規定,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在職稱申報、推薦、審核、評審等環節中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辦法,對提供虛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責任、未按程序和要求進行推薦公示、評審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1: 《焦作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自主評審實施辦法》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實驗人員)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
附件3: 《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承諾書》
附件4: 《晉升職稱思想品德鑒定表》
附件5:《申報評審條件初步認定和業績量化積分表》
附件6:《河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A3版)
附件7:2018年職稱評審個人提交材料及要求
附件8:《關于印發河南省職稱評聘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
附件9:《評審表》及《評審簡表》填寫說明
附件10:《晉升職稱民主評議測評表》
焦作大學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