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根據中共焦作市委組織部、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焦作市科學技術局《關于開展2018年焦作市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工作的通知》(焦人社[2018]6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對象
焦作市學術技術帶頭人評選的對象:從事科研、生產、經營管理、文化藝術、教育、衛生、新聞和體育等方面工作,并在各自的崗位或區域內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專業技術人員。
已獲省及以上學術技術帶頭人稱號的人員、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后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再納入評選范圍。
二、推薦人選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具有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拼搏奉獻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學術造詣、技術水平在市內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優勢。
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截至2018年6月30日),個別特別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不受職稱、學歷限制。
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尤其是創新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在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中真正起到帶頭、促進作用。近五年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省、部級二等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市(廳)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一項、二等獎二項的主要完成者;
2、獲得省、部級二等以上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者;
3、在省、部級刊物上發表本專業三篇以上有較大影響學術論文或出版有較高價值的學術、技術專著者;
4、在市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重大科研項目中,取得顯著成就的主要技術承擔者;
5、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尤其是高新技術等工作中有重大建樹者;
6、在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新聞等工作中成績顯著,并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被本行業、部門公認為骨干權威者;
7、在其他行業中有獨特建樹、突出貢獻并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者。
三、推薦指標
分配到我校的焦作市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人選指標為2人。
四、推薦材料
詳見附件
五、推薦程序
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向所在部門申報,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人選經評議同意后于6月22日前統一報至人事處師資職稱科。人事處根據焦作市學術技術帶頭人的評選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專家評議推薦。
焦作市學術技術帶頭人需提交的材料
20180620110553194.doc
焦作市學術技術帶頭人申報相關表格
20180620110611771.rar
人事處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